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海东方公园附近海域海上旅游项目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项目海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东方公园附近海域海上旅游项目海域使用权
2、用海位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海东方公园附近海域(附件1:海东方公园附近海域海上旅游项目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3、用海面积:12.8166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4731公顷;游乐场用海6.1935公顷;浴场6.15公顷)
4、用海类型:经营性旅游娱乐用海
5、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游乐场用海、浴场用海
6、用海期限:19年
7、挂牌起始价:183.65万元
8、增价幅度:2万元(或2万元的倍数)
9、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注:海域使用权出让为现状处置,如权证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或存在瑕疵不影响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式
在挂牌时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时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采取现场线下竞价方式交易。
三、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提供时点在公告期间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参加竞买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
2、申请参加竞买者须向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的《竞买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按《竞买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注: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竞买人资格与要求的,出让人及其委托的交易机构在报名有效期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出具《竞买资格确书》。
四、竞买保证金、前期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
1、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须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到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在账户期间不计利息。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在出让过程中违约反悔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3)后1个月内按成交价款付清海域使用金。
缴纳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6001002537052506530
2、前期费用:
竞得人在竞得前未开展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测量、海域价值评估、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的,竞得一方应承担该费用,其费用由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相关规定监督竞得人支付给本项目垫付一方。前期费用计算按出让该海域价格实际支出的金额(以发票、合同为准)予以支付。(如竞得人为前期费用垫付方,则无需支付)。
3、挂牌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由竞得人向交易机构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直接支付,按照该标准单宗海域服务收费超过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4、费用及成交价款支付
交易结果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前期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缴存到出让方和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后,交易机构出具《挂牌成交确认书》,出让方根据交易机构出具的《挂牌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3),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竞得人向东方市财政指定账户按挂牌成交价款金额缴纳海域使用金。
五、公告、报名、挂牌期报价、现场竞价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2019年 9月30日至2019年11月4日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 30 日08:30至2019年11月4日17:00(办公时间)
报名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906室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
3、挂牌期报价时间:2019年9月30日08:30至2019年11月6日15:00
4、挂牌现场会时间:2019年11月6日15:00
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室
六、代理机构、出让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906室
代理机构传真:0898- 65203602
项目联系人:蒙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8975899
2、出让人名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人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47536618
七、其他
1、本次挂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竞买须知》。
2、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